牙医实习及评核安排4月1日实施

《牙医注册条例》有关实习及评核期安排的条文4月1日实施。届时,本地牙科毕业生会以临时注册牙医的身分实习12个月,通过评核方获得正式注册资格。政府指,有关安排进一步提升牙医的专业水平。

至于直接通过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许可试的非本地培训牙医同样须以临时注册牙医的身分通过评核期,才可在香港正式注册。

政府表示,条例引入实习和评核期要求,旨在回应近年牙医业界的意见,加强本地牙科毕业生和非本地培训牙医于实际工作的临床经验。

处于实习期和评核期的牙医将轮转岗位,在资深牙医督导下于不同服务单位工作,包括学童牙科保健、紧急牙科等。

实习期和评核期一般为12个月,因应部分非本地培训牙医来港前已具备执业经验,牙管会可就个别个案考虑缩短评核期。牙管会如认为实习人或受评人表现未如理想,可延长或终止实习期或评核期。有关安排参考《医生注册条例》类似做法,以更好保障病人福祉。

政府指,新安排4月1日实施,预留足够时间让牙管会和香港大学牙医学院理顺行政和准备工作,以便今年夏季毕业的本地牙科生顺利过渡至实习安排。早前通过许可试的非本地培训牙医也有充裕时间,在新例实施前向牙管会申请正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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