谴责美驻港总领事危言耸听

政府强烈不满并谴责美国驻香港总领事梅儒瑞危言耸听,美国应立即重回正道,停止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説三道四,停止干预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政府指出,香港特区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人士或单位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倡议某些人或组织不应就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等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他们犯法特权,完全违反法治精神。

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对刑事指控的人均有权接受司法机关的公平审讯。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美国驻香港总领事对正在香港特区法院进行的刑事审讯妄加评论,更企图将黎智英案与特区政府推广香港特区的措施作对比,不但极其不恰当,也无视法治精神。

每个国家都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律,这既是主权国家固有权利,也是国际惯例。美国最少有21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而以所谓「国家安全」名义签发的行政命令更不计其数,甚至动辄通过秘密监视、非法监听、全球追捕等手段打压异己,根本没有资格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就正当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指手画脚。

政府指出,美国驻香港总领事执意无视香港特区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宪制责任和实际需要,肆意抹黑第23条立法和依法进行的执法行动,与他所称希望与香港有更好的关系全然背道而驰。

政府强调,《香港国安法》的实施与第23条立法是要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得以维护,「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得以全面准确贯彻,以及更好地保障香港特区居民和其他在香港特区的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有关立法不会影响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特区营商的人与外国正常交流,因正当交流受《基本法》和香港特区本地法律保障。《香港国安法》和《基本法》第23条立法所防范和制止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与正当交流和商业活动有明显区别。

来源:香港政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