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谴责抹黑23条立法言论
对于「香港监察」和其他组织有关《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联署声明,特区政府今日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指该联署声明充斥刻意抹黑和与事实全然不符的言论,特区政府必须反驳,以正视听。
特区政府表示,该些组织丝毫不考虑其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便妄称特区政府就第23条的立法建议损害人权,是彻头彻尾的伪善和双重标准。
就第23条立法谘询文件中提及可考虑有关执法权力、诉讼程序及被判有罪的人的服刑安排的措施,英国《2023年国家安全法》和《2020年恐怖主义罪犯(限制提前释放)法》等法例也有类似条文。特区参考外国相关法律,并根据自身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经验所揭示的短板而提出可考虑的措施,做法有理有据。
特区政府续指,联署声明中有关「煽动意图」相关罪行的言论,指「煽动意图」相关罪行将和平批评政府刑事化乃明显错误,纯属危言耸听。
有关言论刻意漠视谘询文件建议订明不构成「煽动意图」的情况。就政府施政作出基于客观事实、合理和正当批评、指出问题、提出改善意见等言论根本不会触犯「煽动意图」相关罪行。
联署声明呼吁在港外国商会和国际企业重新审视风险,更要求对处理第23条立法的相关官员作出所谓「制裁」,是蔑视特区的宪制责任和对特区立法程序的公然践踏。
特区政府表示,有关做法透过威胁手段,干涉纯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不但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更涉嫌构成《香港国安法》第29条下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特区政府强调,联署声明所提倡的,正正反映反中乱港势力对国家安全持续产生的威胁。特区政府会尽快完成立法工作,以堵塞相关的国家安全缺口,过程中必定会听取社会各界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并全面审慎考虑《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有关规定。
来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