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连续性合约规定达成共识

劳工顾问委员会的雇主和雇员委员在今日会议上达成共识,将《雇佣条例》下的连续性合约规定放宽为以四星期工时合计为一个计算单位,而四星期工时门槛则定为68小时。政府将向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汇报结果,并展开相关法例修订工作。

根据现行规定,不论全职或兼职雇员,如受雇于同一雇主工作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工作满18小时,便被视为以连续性合约受雇;如符合相关条件,可享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疾病津贴等一系列雇佣福利。

政府表示,劳顾会取得的成果有助加强保障较短工时雇员的权益。有关检讨为施政报告提出的其中一项劳工支援措施。

来源:香港政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