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四项原则处理玫瑰岗中学事件

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玫瑰岗中学拟停止办学并非教育局意愿。他已指示教育局须按保障学生学习机会等四项原则,妥为处理事件。

李家超今日在机场会见传媒时被问及玫瑰岗中学事件,他表示,停办该校是办学团体的意愿,而非教育局意愿,相关校舍也属办学团体私人拥有的土地,并非政府土地。

他指,已向教育局局长表示要好好处理事件,而四项原则包括保障学生学习机会;办学团体与学生、家长应保持沟通及商讨,寻找合适处理方法;任何方案应平稳进行;以及教育局须全力协助欲寻找学位的学生。

来源:香港政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