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机构须对社会负责

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负责任的传媒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考虑它们向市民提供的信息是否符合公众期望、社会责任和专业操守。

李家超今日在机场会见传媒,被问及《明报》停止刊登尊子漫画一事时作出回应,指传媒机构要对社会负责。

他说,香港有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这些自由都受《基本法》充分保障,但他反对任何失实、偏颇、污蔑或误导的信息,政府定会直斥其非,以正视听。

来源:香港政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