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调查进展取证合法合情合理
保安局表示,根据案件调查进展取证合法合情合理。有组织企图混淆视听,假借艺术自由之名要求归还证物,且无理谴责和恶意抹黑警务处的合法执法行动,完全漠视法律、罔顾法治精神,保安局强烈谴责。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昨日持法庭手令采取搜查行动,检取一件与一宗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有关的证物。
保安局指出,将违反香港法律包括《香港国安法》的人和组织绳之于法是香港特区执法部门应有之责。警方的行动乃彰显公义。香港特区执法部门是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关人士或组织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
《香港国安法》第四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但这些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
特区政府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义务,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同时依法保障香港市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特区政府会继续依法处理有关案件。有关组织必须立即停止不符事实的指控。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时指,警方的刑事调查或检控工作并不会因为到达某个阶段而停止,反而会一直调查。如发现根据法例或检控需要,有必要检取某些证物便会检取,同时也会按照法律和法庭程序进行相应的工作。
来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