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监察机制 确保区议员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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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表示,重塑后的区议会将引入区议员履职监察机制,对行为表现不符合公众期望的区议员启动调查,以加强区议员的问责性及工作透明度。

麦美娟今日在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记者会上表示,当局希望区议会切实履职尽责,令市民除可于选举时行使投票权,更可在区议员任期内确保他们尽责反映市民意见,协助政府掌握社区脉搏、做好地区服务,令市民受惠。

根据监察机制,民青局局长在收到当区区议会主席或当区区议会动议后会启动监察委员会制度,透过监察委员会进行调查,并按调查结果和建议对有关区议员作出处理。若认为裁决不公,涉事区议员可向政务司司长提出上诉。

民青局局长将制订公开行政指引,说明区议员应有表现和列出负面行为清单,具体说明哪些行为或构成展开调查的理由。

来源:香港政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