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规划指引 应付棕地作业迁移
城市规划委员会宣布修订规划指引,以扩大乡郊范围第2类地区涵盖的土地,应付未来数年新界区大规模发展而需要迁移的棕地作业。经修订的规划指引即时生效。
规划指引把乡郊范围分为第1类至第4类,并详列评审露天贮物/港口后勤用途规划申请的准则。在第2類地区涵盖的土地范围内作露天贮物/港口后勤用途,可获考虑批出规划许可。
修订后,约320公顷第3类和第4类土地重新分类为第2类地区,当中约185公顷现已被棕地和其他用途占用,余下135公顷目前未被占用,可供棕地作业者搬迁业务。
城规会指,随着新发展区和其他发展项目全面推进,被政府收回和清拆的棕地将从过去数年的30公顷,增至现在至2026年间的200公顷,涉及建造、物流、运输、回收等行业,当中大部分均对本地经济有积极贡献。因此,该会认为扩大第2类地区的覆盖范围,将这些作业引导至适合棕地用途的地区,是符合公众利益的安排。
此外,城规会注意到政府的长远目标是把棕地作业设置于多层现代产业大楼中,惟并非所有棕地作业都可以在多层大楼中营运,且该类大楼或尚未落成,故部分棕地用途仍需以露天场地形式经营。
城规会强调,重新分类并非纵容「先破坏、后建设」,会根据个别情况,参考规划因素和申请人提交的技术评估,考虑每项规划申请。
为善用新发展区内有待发展的土地,城规会同意,无论先前是否已获批规划许可,若获得政策支持,该会会从宽考虑涉及受政府发展项目影响而需要迁移的露天贮物/港口后勤用途,并打算搬迁至新发展区内指定为发展用途地点的规划申请。
来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