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深圳市海南省在港发债
海南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将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行政长官李家超对此表示欢迎,指此举贯彻中央政府对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支持。
海南省人民政府本月会发行不超过50亿元的两年期、三年期和五年期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两年期债券属蓝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海洋经济和海洋保护项目。三年期和五年期则属可持续发展债券。
深圳市人民政府会发行不超过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同样分为两年、三年和五年期。三年期和五年期债券属绿色债券和蓝色债券。
李家超表示,海南省政府是首个使用香港融资平台和专业服务发行债券的内地省政府,而深圳市政府是继去年的成功经验后再次在港发债,两者均充分展示香港是发行人民币债务产品的首选平台。
他说,发债体现《十四五规划纲要》支持香港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进一步丰富香港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增强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活力,同时促进人民币国际化。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香港欢迎海南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透过本港融资平台发行人民币债券,吸引国际资金助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他认为,此举进一步扩大和深化本港人民币债务市场,发挥香港作为国际投资者配置资产的重要平台、国际资金进入内地的独特桥梁角色。
他续说,根据3月起实施的《豁免利得税(深圳市人民政府债务票据)令》,深圳市人民政府在香港发行债务票据所支付的利息,以及获得的利润,可获豁免征收利得税。特区政府会修订法例,扩大税务优惠的涵盖范围至海南省人民政府和其他内地省市人民政府在港发行的债务票据。
来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