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公路大榄段住宅地流标

地政总署公布,由于屯门青山公路大榄段住宅地地价标金未达政府所订底价,不接纳收到的五份标书。政府会考虑在适当时候重新出售地皮。

该署指,政府按既定机制在市场上公开出售卖地计划内的土地,为确保政府获得公平合理的回报,以保障公帑,如没有任何标价达到政府专业估价师评估的底价,政府不会出售该土地。而底价在截标当日订定,以便考虑最新的市场情况。

地皮为屯门市地段第561号,占地约33,713平方米,指定作私人住宅用途,楼面面积须介乎72,821平方米至121,366.8平方米。最低单位面积必须达26平方米,即约280平方呎,是首幅加入限呎要求的卖地项目。

发展局指,虽然该地皮未能成功招标,政府会继续将最低单位面积要求落实于所有政府卖地项目、铁路物业发展项目、市区重建局项目,以及其他涉及换地或契约修订的私人住宅发展项目,以改善市民的居住空间和回应社会诉求。

来源:香港政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