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吁雇主勿解雇染疫外佣

劳工处今日提醒雇主,切勿解雇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外籍家庭佣工,并在疫情下继续遵守《雇佣条例》、标准雇佣合约的规定。

劳工处指,根据《雇佣条例》,除雇员因犯严重过失而遭即时解雇外,雇主不可在雇员放取有薪病假期间终止雇佣合约。违者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并在一段时间内被视为不合资格聘用外佣,其外佣签证申请会被拒绝。

如雇主因外佣感染或从2019冠状病毒病康复而给予外佣较差待遇,例如解雇外佣,也可能违反《残疾歧视条例》。

劳工处又提醒雇主,在《雇佣条例》适用的情况下,如外佣染病,雇主须根据条例向符合资格的外佣给予病假和疾病津贴。即使染病外佣未有累积足够有薪病假日数而未能享有有薪病假,政府也呼吁雇主体恤外佣,考虑给予有薪病假。

根据标准雇佣合约的规定,雇主也须向外佣提供免费且合适的住宿,以及免费医疗。

来源:香港政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