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措施助特定病人接种第三剂疫苗

医院管理局宣布向属特定组别的免疫力弱病人发出证明文件,方便他们尽早接种第三剂新冠疫苗。合资格病人须出示医院发出的有关证明,才能在接种第二剂疫苗后四星期至六个月内接种第三剂疫苗。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辖下联合科学委员会早前建议,一般长期病患者应在接种第二剂疫苗后,相隔最少六个月才接种第三剂疫苗;至于特定组别的免疫力弱病人,接种第二剂疫苗后四星期便应接种第三剂疫苗。

医管局表示,特定组别的公立医院病人若已完成接种第二剂疫苗超过四星期,可凭医院发出证明他们属特定组别免疫力弱病人的文件,在接种第二剂疫苗后四星期至六个月内接种第三剂疫苗。

他们可直接到社区疫苗接种中心或公立医院内的新冠疫苗接种站接种,或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专题网站预约接种。

如有关病人完成接种第二剂疫苗已逾六个月,则可按长期病患者类别直接接种第三剂疫苗,无须带备上述证明文件。

医管局指,就已完成接种两剂疫苗并在近期返回医院覆诊或接受治疗服务的病人,医院会向他们即时发出有关证明文件。如病人未有覆诊日期,医院则会以电话或邮寄通知他们有关安排。

来源:香港政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