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如拒交资料 政府必迅速跟进

警方按《香港国安法》向支联会等多个团体发出通知,要求提交资料。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任何人不按法例要求提交资料,当局必速以法律行动跟进。

邓炳强今日出席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后向传媒说,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五要求该些团体提交资料。相关条文就外国代理人有清晰定义,意指受外国政治团体金钱资助并为外国利益进行活动的人士。

他重申,任何人拒交资料,当局定会追究,跟进行动迅速而有效。

邓炳强又说,近期有还押或在囚人士与监狱外的人士联手,企图在监狱内建立势力,从而危害国家安全,手法包括通风报信、在监仓延续抗争、制造特权、招揽追随者,使他们憎恨中央和特区政府等。

此外,有关人士尝试挑战惩教署的管治,或滥用投诉机制企图影响或恐吓惩教人员,令他们不敢执行职务。

邓炳强指,有关行为严重影响惩教署推行的在囚人士更生计划。他强调,署方将一如既往专业执法,无畏无惧,不会让有关人士得逞。

来源:香港政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