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員涉非禮巴士乘客、拖行休班警致受傷 認罪9月16日判刑 (20:44)

被告謝嘉豪(32歲)報稱電腦銷售員,控罪指出他於今年6月4日,在西營盤皇后大道西262號外的一輛城巴7號巴士上非禮女子X,以及同日在薄扶林道香港大學西閘外的該巴士上,非法及惡意對女子韓婉芬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控方表示,被告是次在簽保守行為期間再犯案,他去年涉非禮罪而簽保守行為一年。

案情指出,X當時坐在巴士上層右方窗口位,她感覺被人從後觸碰胸部數次,她身旁沒有人而後面只見被告,她遂和被告對質及要求報警,被告多番向X道歉。

車上的休班女警長韓婉芬見狀上前截停被告,巴士車長得悉事件便停車,待警員到場處理。其間被告突然跑走,捉着被告的韓婉芬被他拉落樓梯,導致她面部紅腫、後腦瘀傷和肋骨骨折,被告逃去。車上閉路電視拍攝到事發經過,警方經調查後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非禮X,對於傷人則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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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