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藏雷射筆管武器罪成 判入更生中心 (20:30)

被告車靖,被指於前年9月8日在中環雪廠街新顯利大廈外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指出,被告體能不適宜在勞教中心服刑,建議判入更生中心。

辯方呈上被告母親和中學校長等多封求情信,提到被告在單親家庭成長,成績雖然不算優異,但品行良好,亦積極學習。

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