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兼職記者涉藏仿製槍 准保釋10月25日再訊 (10:48)

被告洪嘉榮(22歲)報稱學生,被控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以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控罪指稱,他於今年4月15日在黃竹坑港鐵海洋公園站大堂近B出口,管有仿製火器及沒有通訊牌照而管有器具,即分別為兩支塑膠製手槍和一部「Baofeng」對講機,型號號碼為BF-777S。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索取文件和法律意見獲批。控方表示若法庭認為案件嚴重,可增加保釋條款,羅官遂就原有1000元現金保釋,加上不准離港條件,被告須居住報稱地址,以及於遷居24小時前通知警方。

據悉被告為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學生,他稱當時前往警察學院採訪,該兩支玩具槍屬早前拍攝道具,他未及收拾。

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