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柱任航空学院总裁无利益冲突

对于民航处前处长李天柱在管制期内出任国际航空学院行政总裁,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表示,有关申请经机制审批,其间有独立谘询委员会提供意见,绝无利益冲突或延后利益。

聂德权今日在立法会出席会议后会见传媒,被问及李天柱出任国际航空学院行政总裁事宜。他说,首长级公务员离任后有12个月禁制期,再有两年管制期,李天柱是在管制期内就该工作提出申请。

按照离任公务员就职安排机制,公务员事务局会征询相关政策局和部门意见,并获离职公务员就业申请谘询委员会意见后才审批申请。

他说,设立国际航空学院之议源于2016年施政报告,学院隶属机场管理局,而机管局是法定机构。就本质而言,离开政府后到学院工作与任职于私人企业的情况不同。此外,当局最主要考虑因素是人才需要,而学院乃为培训空域管理人才,具有公众利益性质。

聂德权提到,李天柱出任民航处处长期间,曾以机管局董事局成员的当然身分讨论成立学院,李天柱当时是代表政府参与,旨在反映政府意见,但就讨论学院招聘或有关薪酬而言,李天柱并没参与其中。

来源:香港政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