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涉太古非法集結 准保釋10月18日再訊 (17:15)

被告依次為謝天豪(24歲)、何恩傑(20歲)、孟子鋒(22歲)、陳啟康(32歲)及程耀鞍(35歲)。控罪指稱,5人當日和另一些人在香港西灣河康山道近港鐵太古站C出口,參與根據《公安條例》第18(1)及(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控方不反對各被告的保釋,惟申請新增保釋條件獲准,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及居住於報稱的地址。

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