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宣扬恐怖主义属严重罪行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宣扬恐怖主义属严重罪行,无辜人士可能会受煽动而加入或参与恐怖活动,后果严重。他指,任何人触犯法例,不论其身分或职业,都要付出法律代价。

邓炳强今日在立法会大楼会见传媒时说,四名香港大学学生今早被警方拘捕,四人上月7日在校内进行活动,涉嫌串谋宣扬恐怖主义,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7条。

被问及被捕者属学生身分,他指,任何人触犯法例都要付出法律代价,不能因其特定身分、角色或职业而不被控告。

对于教协、民阵等被指控从事非法活动的组织宣布解散,邓炳强强调,任何人或组织违法,特别是触犯《香港国安法》,或宣扬暴力、与外国组织有不寻常金钱交易,当局定会全力调查。

他表示,即使该些组织自行解散,所犯罪行也不会一笔勾销,仍须为其非法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但他同时指出,如它们自行解散,可减低对社会的遗害和罪孽。

来源:香港政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