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民陣為不合法組織 續追究其有否違國安法 (14:32)

警方稱,今年4月根據《社團條例》第15條,要求民陣提交其成員、活動及資金等資料,但民陣沒有依時提交;警方表示,民陣自成立以來未有向公司註冊處註冊為公司,亦非向警察牌照課註冊的合法社團,因此民陣為「不合法地運作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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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