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蘭節祈福晚會」男子遭搜出雷射筆 認非法集結管武器囚5月 (18:00)

控罪指稱,被告鍾濠全於2019年8月9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及沙田坳道交界,與陳銘浚、禢蔚彥和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以及管有兩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裁判官錢禮判刑時表示,本案有人燒衣紙和使用雷射筆,惟無證據顯示被告有相關行為。她認為被告認罪有悔意,而且是初犯,考慮被告的背景報告,以及其父親和僱主的求情信,就兩項控罪分別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其中3個月同期執行,總刑期為監禁5個月。

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