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耀明、區諾軒涉選舉舞弊獲撤控 自簽守行為18個月【短片】 (15:26)

代表區諾軒(34歲)的律師申請同樣以簽保守行為處理,獲控方同意。羅官稱,兩人的情況相若,故下令區諾軒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其他條件與黃耀明一樣,並撤回其控罪。惟區諾軒因8.18流水式集會案被判囚,須繼續服刑。

黃耀明(59歲)多名好友亦有到庭支持,包括藝人葉德嫻、歌手何韻詩、填詞人周耀輝及學者何式凝等。

兩名被告為報稱學生的區諾軒和歌手黃耀明,同被控於2018年3月於香港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中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給區諾軒,有關娛樂為「歌唱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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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