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公路九巴19死車禍 涉事車長就終身停牌令上訴被駁回 (14:01)

上訴人陳浩明,無律師代表。他庭上自行陳辭稱,認為原審法官在判處監禁刑期和停牌令,沒有就其精神狀況作一致的判刑,判處監禁刑期時,法官認為其精神沒有問題,但判決停牌令則稱精神有問題,出現不一致的判決。陳浩明稱精神報告顯示他沒有精神問題,是因為錯判路面情況,以不適當速度駕駛巴士,並非向曾責罵他的乘客報復。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聽畢控辯雙方陳辭,認為上訴人作為車長有責任照顧乘客,但他違反責任,駕駛巴士時加速下斜,轉彎沒有減速,且沒有使用煞車掣,並長時間恐嚇車上乘客。即使上訴人非刻意促成事故,但其嚴重疏忽行為是可預視,最終駁回其申請,並認同原訟法官的裁斷理據,稱沒有理據爭辯14年監禁是明顯過重,或出現原則性錯誤,又指出終身停牌是考慮被告的罪責,而且公眾不想同類事件會再次發生,以免被告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風險。

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