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案|首宗國安法案件 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罪成【附書面裁決連結】 (15:08)

現年24歲的被告唐英傑,去年7月1日涉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員。控方指稱,被告以巡遊的方式展示旗幟,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另以電單車撞向警員,為實現政治主張而嚴重危害社會安全,構成對中央政府的脅迫。

本案爭議重點在於「光時」口號是否具有主張香港獨立、分離國家的意思。控方專家從歷史角度分析,考慮「光時」口號原創者梁天琦的競選演說、前年7.21中聯辦示威及反修例示威的情況,認為口號帶有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目的。政治學及傳播學背景的辯方專家則強調,「光時」口號意思充滿歧義,不同人有不同解讀,不必然有推翻政權之意,認為控方專家說法缺乏實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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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