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濫權索個人資料 准保釋至8月23日再訊 (18:50)

被告曾佩君(49歲),報稱警員,被控於2019年7月30日,在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下,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濫用職權、酌情權或因公共利益而授予的職權,透過宣布警察身分以進入深水埗偉智街10號美如樓24樓一單位,並獲取一名姓郭的女子的聯繫方式包括電話號碼,以及企圖盜取另一名同姓郭女子的身分證和工作地址。

嚴官應辯方要求,押後被告的答辯至8月23日,以待索取文件,其間准許被告以2000元保釋,不得直接或間接騷擾控方證人。

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