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涉借錢不遂弒父否認謀殺受審 辯稱挑釁下自衛殺人 (18:18)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事主黎金福(終年65歲)獨居於屯門寶田邨單位,育有一子一女,包括被告黎謹友(現年28歲)及其胞妹。事發2018年12月4日早上,被告與事主一同返回寶田邨,至下午1時,被告獨自離開單位,閉路電視再沒有拍下事主的身影。被告以事主的提款卡,將7萬港元匯入黃姓男子的戶口。

翌日早上,被告以應用程式「Gogovan」電召私家車前往寶田邨,將兩個膠箱運送至其胞妹的華富邨單位,之後再用事主的提款卡提取現金和轉帳予黃男。至深夜,閉路電視拍到被告推行李箱離開華富邨,控方稱被告在華富邨對出海面棄屍。

同月6日早上,有人在海面發現事主的浮屍,法醫證實事主身中6刀致命。被告中午乘飛機前往台灣高雄,到埗後收到警員致電,當場承認弒父一事,晚上返港在機場被捕。

警誡下,被告承認本來想向父親借錢,「但佢唔借,仲講粗口鬧我,同郁手打我」,一時錯手才用刀插父親數下,又承認黃男是其債主。雙方承認事實指出,被告從事主的銀行戶口取出共約20萬元。

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