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與無業漢涉旺角非法集結 官一度質疑控方檢控基礎 (18:30)

被告為無業的王若詩(46歲)及消防員陳瑞文(49歲)。女督察曾梓桓今早供稱,當晚近10時半到達旺角山東街與彌敦道交界,以擴音器警告示威者盡快離開,部分人聽到警告後四散。

曾梓桓作供完畢後,控方強調當日的非法集結早在晚上10時10分發生,比曾梓桓供稱的10時半更早。葉官聽畢質疑,警方當晚10時半警告示威者離開,代表他們已沒有法律後果,「你叫人離開,唔通叫佢去警署投案,定係根據人臉識別,遲啲上門大抓捕?……如果2210(10時10分)就犯非法集結,憑咩2228(10時28分)赦免佢哋?」控方及後重召曾梓桓作供,曾梓桓澄清,叫示威者離開意是指他們「可以返屋企」,不會被上門拘捕。

警長林志培今午供稱,被告陳瑞文曾用腳踢磚,疑似有份堵路,他遂拘捕被告。針對林志培取走被告頸上的泳鏡,辯方多番質問原因,林志培最初表示與催淚煙有關,在葉官追問下,他才解釋是為了檢取做證物,表示「多謝法官提醒」。葉官聞訊說:「吓,點解多謝我?我有提醒你咩?」林志培最終承認說錯話,向葉官致歉。

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