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盜竊停職期間疑攜鎅刀再犯案 控5罪准保釋8月再訊 (16:41)

被告劉潔兒(48歲)報稱警員,她申請保釋,遭控方反對,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辭後,批准被告保釋。被告須就兩案各交出1萬港元保釋金,不得離港,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

控罪指稱,被告於2020年12月17日,在觀塘創紀之城五期APM內的Twist店舖,偷竊一條Gucci藍色圍巾及一條Gucci黑色圍巾,共值5513元,以及在Godiva店舖內偷竊一盒片裝黑朱古力、一盒Cube松露朱古力及兩盒松露朱古力,共值2666元。

至於另一案件,被告被控於2021年6月26日,在牛頭角MegaBox內的星巴克咖啡店,偷竊一個不銹鋼水杯及兩杯摩卡咖啡,總值304元;並於永旺百貨內偷竊一個黑色背囊,總值824元。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把鎅刀,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