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摔嬰認虐兒罪 官索被告背景7月16日判刑 (14:46)

被告鍾照萍(56歲)被控於2021年6月18日,在翠屏南邨一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8個月大的兒童(即女童X)負有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女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苦楚。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一名馬來西亞好友剛離世,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無法出席喪禮,心情受困,故一時情緒激動才發生事件,事後深感後悔,並求醫主動解決情緒問題。

裁判官屈麗雯指出,被告沒有履行照顧女童的責任,涉違反誠信,不認同辯方所言是單一事件,下令將案件押後至7月16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精神科及心理報告。

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