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襲擊案|6人涉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 今日裁決 (10:15)

不認罪的6名被告分別為運輸公司東主王志榮(55歲)、工程公司東主黃英傑(49歲)、燒烤場東主鄧懷琛(61歲)、「飛天南」吳偉南(58歲)、鄧英斌(62歲)及機械技工蔡立基(41歲),分別被控暴動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等6罪。

控方將控罪分為3次襲擊事件,其中兩次在元朗站,一次在元朗站附近的英龍圍外。被告分別被控以金屬垃圾桶蓋、藤條和木棍襲擊黑衣人,亦有被告指罵黑衣人,沒有打人。控方傳召了16名街外證人出庭作供,其中13人為傷者。至於6名被告,5人選擇不作供,只有「飛天南」吳偉南出庭自辯。

721襲擊案 相關報道:

控方結案陳辭:身在現場鼓勵暴動均屬犯案 「飛天南」代表律師:僅自衛用過分武力(4月28日)

元朗涼茶店老闆娘證吳偉南事發晚曾光顧 接電話「南哥好似死咗」後趕往醫院(3月25日)

「飛天南」否認指嚇推開群眾 作供常望代表律師被主控官提醒「請你作供時望住我」(3月24日)

飛天南稱叫持傘者離開英龍圍「唔想雙方衝突」 憶當晚買燉蛋返家(3月23日)

辯方證人「藍店」工作申隱店名憂被破壞 官拒批稱「好多舖頭都被標籤、好多都做緊生意」(3月23日)

官要求6被告360度轉身供認容貌身材 主控脫口罩示範「𠵱起棚牙」(3月18日)

辯方稱「飛天南」倒地後白衣人衝上車站 證人:都可以咁講(3月17日)

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