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港足前門將梁卓長 24歲倉務員判囚4個月 (21:53)

梁卓長在事發時疑因高呼「警察加油」與他人爭執互毆,圍觀的倉務員龐梓賢(24歲)加入毆鬥,用手肘挫向梁卓長的膝蓋。被告承認於2019年10月26日,在元朗福康街小巴總站外襲擊梁卓長。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自2014年開始吸毒,前年一度停止,但因本案令他感壓力大而再度吸食大麻,惟強調被告沒有毒癮。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稱,事主傷勢不嚴重,但整體案情嚴重,而勞教中心報告指出被告無悔意及有吸毒,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故即時監禁是唯一適合判刑。

張官稱,當日案發附近有示威,被告身穿黑衫褲及戴口罩,明顯是示威者裝束,而且被告在事主被打至倒地、無保護還擊能力之時,主動加入襲擊,行為猶如「私了」,亦因現場有多人圍觀,或會造成漣漪效應,在計及被告認罪後,判處即時監禁4個月。

同案尚有一名被告陳元雄(45歲)不認罪,將於8月16日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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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