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兩年間洗黑錢18億罪成 明日求情及判刑 (20:43)

5名被告依次為吳麗沙(31歲)、陳麗霜(59歲)、肖娜容(41歲)、肖友泉(31歲)及王良海(41歲),吳麗沙為陳麗霜的女兒;肖娜容為肖友泉的親姊及王良海的妻子。5人被控於2010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間,分別以10個戶口處理涉及美元、英鎊、歐元、加元、港元等貨幣的黑錢,總值約18億港元。

案情指稱,警方2012年起調查兩個「明豐貿易有限公司」的戶口,公司持有人吳麗沙被捕後,稱自己於內地認識一名「容姨」,並受「容姨」所託,以公司及個人名義開戶替她匯款,每月可獲取1萬港元酬金。警方隨後拘捕另外4名被告,分別同涉使用個人或公司銀行戶口處理黑錢。

来源:明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