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4月辦裁判官工作坊 培訓涵年輕被告量刑概念 法律界:多此一舉 (12:10)

司法機構表示,工作坊的培訓範圍包括量刑的基本概念、加減刑責的因素,以及處理年輕被告的量刑考慮因素;工作坊屬司法機構的內部培訓活動,不宜披露具體的培訓和討論細節。

有不願具名的大律師表示,上訴庭已多次重申,反修例案件的判刑須具阻嚇性,拘留式刑罰不可避免,「好多裁判官判刑都識quote(引述)刑期覆核判辭,何必多此一舉?」該大律師表示,有感現時反修例被告的判刑起點比以往重,「以前未經批准集結唔使坐監,𠵱家係以月計監禁,點解咁大變化呢?」

来源:明報新聞網